贝尔蒙特大学想要确保教师, 教职员和学生意识到他们对个人创作的知识作品的权利, 并希望鼓励新思想的发展. 该大学为员工和学生制定了指导方针和资源.
学生:
学术著作: 除非贝尔蒙特大学事先提供相反的书面通知, 贝尔蒙特大学学生为满足各自专业和学位课程要求而创作的所有材料的知识产权应归创作材料的学生所有.
学生雇员作品: 所有材料由贝尔蒙特的学生在课程和他们的工作范围内创建的贝尔蒙特, 无论它们存在于何种媒介中, 应贝尔蒙特的要求和指示,作为“为雇用而制作的作品”,并应是贝尔蒙特的唯一财产. 学生工在此无其他权利.
学生组织工作: 贝尔蒙特大学拥有贝尔蒙特学生在课程中创作的所有材料的知识产权,以及他们参加由贝尔蒙特大学特许或隶属于贝尔蒙特大学的学生组织(包括但不限于SGA)的课外活动的范围, 程序委员会, 和学生领导委员会.
大学赞助的俱乐部和活动: 贝尔蒙特大学保留贝尔蒙特学生为生产而创造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所有权, 概念, 设计, 以及推广大学举办的活动, 无论通过学生的参与获得了什么学分. 这样的俱乐部和活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SIFE和抑制学院的展示音乐会系列.
教师:
贝尔蒙特学院的教职工有权申请专利, copyright, 发布, 或者以其他方式确立创造性作品的所有权, 推销他们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劳动力生产的任何有商业价值的创造性作品, 并仅根据《利记sbo》中概述的条件,收取由该工作产生的任何和所有版税. 在聘用范围内创作的所有作品均归学校所有. 使用大学资源创作的作品可能被认为是教职员工的财产,也可能不被认为是教职员工的财产. 员工应查阅教员手册第2节.14和大学法律顾问办公室确定必须遵循的程序, 并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权利.
copyright遵从资源:
该大学为教职员工创建了以下信息, 工作人员, 和学生确保copyright合规: